根据我校与台湾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,在2018年秋季将选派部分学生赴台进行交流学习。此次交换学习时间从2018年9月至12月,将选派交换生20名。
选拔条件及相关信息如下:
一、赴台交换生选拔条件
1、在籍学生,对方学校有相对应专业,年级不限;
2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;
3、品行端正、在校成绩良好、人际关系良好、对两岸文教交流感兴趣;
4、身心健康,性格开朗,积极进取,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;
5、学习成绩优秀,无违纪、考试补考不及格记录;综合素质优秀,积极参加社团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考虑;
6、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基础;
7、申请人须经由学院推荐,依规定程序向台湾大学提出申请。
二、报名及面试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17点
面试时间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公示时间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三、在台交换学习及费用等相关事宜(请参考附件)
备注:1. 1元人民币约为5.1元新台币(以实时汇率为准)
2. 生活及膳食费用约新台币5000-7000新台币(人民币约1000元/月)
四、选报程序
1、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《推荐证明》(见附件),经学院负责人签字、盖章后交国际处;
2、考核小组组织报名学生进行面试;
3、选拔结果将向全校公示三天;
五、咨询方式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:刘老师
赴台交换生咨询QQ群号:366983282
办公地点:综合楼 1010
联系电话:3785836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18-4-4
注:更多交流交换信息可直接登陆台湾大学网址查询、
1、中国文化大学 http://www.pccu.edu.tw/
2、大同大学 http://www.ttu.edu.tw/bin/home.php
3、勤益科技大学 http://web2.ncut.edu.tw/bin/home.php
4、树德科技大学 http://www.stu.edu.tw/
5、大仁科技大学 http://www.tajen.edu.tw/bin/home.php
附件:1、 推荐证明